这些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你一定想知道!

来源: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作者:日期:2016-07-05

关于“养老保险”:


微信好友:米


最近一直听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进行个人缴费对账,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您好!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个人缴费对账的工作是为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的参保人员纳入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缴费后(即2014年10月1日后),其在试点期间可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本息,一并全额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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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好友:candy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的社保在试点期间个人缴费的本息要怎么处理?是自己交呢?还是单位统一扣取?


您好!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闽政【2015】48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二)点规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员纳入本办法参保缴费后,其在试点期间可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本息,一并全额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及其投资收益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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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好友:可人


我原是长汀县事业单位的一名后勤人员,现在调到市级的事业单位,但养老保险还在长汀县,这种情况要怎么进行个人缴费对账?


您好!您可委托原单位持养老保险手册回原参保经办机构进行个人缴费对账。形成的个人缴费本息待职业年金政策落实后再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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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好友:jane


你好,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职工,我想请问在个人缴费对账中,可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哪段工作年限呢?


根据人社部发[2015]28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文件第五条: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所以试点期间可视同缴费年限是指改革后符合纳入新制度参保的工作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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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好友:黑色V


你好,我是个体户,一直缴纳的是居民养老保险,需不需要进行个人缴费对账?需要在什么时候之前完成?


您好!个人缴费对账工作的对象是指新制度改革后(即2014年10月日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且在试点期间(即指参加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开始个人缴费的时点至2014年9月30日止)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个人缴费时段是指试点期间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开始个人缴费的时点至2014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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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好友:消


以前有上班交医保,现在没上班能交居民医保吗?


您好!可以的,到医办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每年是9月至11月缴下年度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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