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问】社会保险篇——一个人可以上多个工伤保险吗

来源:和谐劳动作者:日期:2016-07-11

一个人可以上多个工伤保险吗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9条的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同时购买多个工伤保险,前提是劳动者可以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成立劳动关系。

该适用于两种情况,一种是集团公司员工,工作时可能会在集团内的多个子公司之间流动,如车间管理、一线工人、财务、审计等,可能是每几天换一个单位,也有可能按月在各子公司内上班,这种情况下,凡是上班的公司都要给职工交一份工伤保险,而签合同的子公司需要缴纳完整的五险。

一种情况是兼职(非全日制用工),职工在下班后到另一家单位兼职,按规定兼职单位也要为职工缴纳一份工伤保险费,如果不缴费,上班时间内发生工伤,经办机构会根据证据认定劳动关系,相应的赔偿和补贴会由单位承担,而原单位没有任何责任。不论是正式签约工作,还是兼职,多重的劳动关系必须对应多重的工伤保险,一旦出现工伤,就在发生工伤的单位办理一切工伤赔付手续,对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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