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献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商林之窗作者:日期:2016-07-12

为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我县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实现政策标准、支付结算、异地就医、监督管理、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

二、基本原则

1.整体移交,注重衔接;2.积极稳妥,有序整合;3.强化监管,规范运行。

三、整合基本制度政策

统一覆盖;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基本医疗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四、整合工作内容

整合职能;整合经办机构;整合两项基金;整合信息系统;整合政策制度。

五、实施步骤

制定工作方案;机构、编制划转;整合机构人员;做好基金审计工作;整合信息系统;整合两项基金;整合政策制度;

六、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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