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7月起进行调整,保险缴费基数上调170元

来源:民众发布作者:日期:2016-07-13

从7月1日起,

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

参保人医保待遇要提高了

保险缴费基数上调了170元。

      从7月1日起,中山参保人的医保缴费基数作相应调整:      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2450元调整为2620元;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2400元调整为2600元;      中山市2016~2017年度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65.5元/人/月;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18.2元/人/月;      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262元/人/月。


民众镇人社分局副局长 吴铨洪:       基数调整后,住院待遇也作出了相应提高,现在参保人住院待遇由原来的294120元提高到314410元,其他待遇也作出了相应调整,例如特定病种范围扩大到16种,在一级医院社保医保支付比例提高了2%,个人支付部分降低了2%。       调整后的医保特定病种范围扩大,新增加心、肺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而调整后补充医保起付额降低,补充医疗保险起付额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调整为2800元。
       如想了解更多相关政策,可到民众镇人社分局前台进行咨询,或者致电12333,亦可关注微信“中山人社”公众号及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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