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版"以房养老"的那些事儿

来源:零度news作者:日期:2016-07-18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这种养老方式新鲜吗?

扩大试点地区大幅增加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作为一个新兴事物,2014年7月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开闸。试点至2016年6月30日止。

本次,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这四个省中,每省开展试点的地级市原则上不超过3个。同时,延长试点时间至2018年6月30日。
数据:两年仅57位老人尝试保监会:不能以数据论成效据了解,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该公司在售的“幸福房来宝”A款是市面上唯一一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根据前期试点情况,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
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这种创新型小众业务,主要针对特定老年群体,不能简单地以数量论成败,只要它满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为老年人增加了养老选择,哪怕只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

从国际来看,“以房养老”也是一个小众业务,即使是在“以房养老”开展得比较早、比较成功的美国,在有条件参与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约3%的参与比例。
特点:适合中低收入及失独家庭可满足“居家养老”需求那么,这一保险形式究竟怎么操作?
从幸福人寿此前产品来看,其针对的是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主要特点是:一是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年金相结合,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按月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二是可以满足“居家养老”需求,老年人不需要搬离,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直至身故。
三是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从试点参保老人情况看,这项业务尤其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和单身高龄老人,特别是无子女老人不存在将房产留给子女的问题,因而对这项业务很感兴趣。该产品的参保老人中,有四成为无子女老人。
为何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规模如此小众?专家:传统观念是最大障碍 保险公司担忧房价风险1保险公司不够卖力,是因为对房价风险的不确定老人把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如果房屋增值了,增值部分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仍将归老年人的继承人,如果房价下跌 ,出售房屋不足以偿付养老费用时,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虽然近两年试点城市的房价都是保值和升值的,但是保险公司之前对房价明显是比较担心的,所以在推产品方面动力不足。”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唐汇龙告诉记者。
2养儿防老是中国人固有的观念唐汇龙也指出,相比保险公司的不够积极,投保方的冷淡才是关键。“一般有子女的老人不愿意把房屋拿出来抵押给保险公司,所以‘以房养老’的主要目标人群还是无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这部分人群本身就不多,再加上房价近两年的上涨,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不是他们认为的首选。”

那么试点城市增加后,能够改变这一现状吗?唐汇龙主任表示并不乐观。“根本原因没解决的话,情况不会立马转好。完全靠市场化来操作的话短期比较难,还是要看政府接下来是否有鼓励性措施。”
此外,“以房养老”还面临法律环境的挑战。这一保险业务环节复杂,存续期长,涉及房地产管理、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需要多部门协作推进相关配套政策。
但不可否认的是,长期来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仍有市场。我国面临着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为有房产的老年人提出了一个新的养老解决方案。


来源:现代快报

本期编辑:上好佳

本期审核:赵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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