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改方案:医保组织耗材集采、国产器械优先、厂商不两票制出局!

来源:精益瑞康医疗器械作者:日期:2016-07-19


继福建省三明市之后,河北省也将试行由医保管理部门组织耗材集采工作。


7月10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其医改重点之一就是改革医保管理体制。


在河北省的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2016年底前,河北省将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和经办的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围绕三医联动和改革目标,及时调整完善补偿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试行由医保管理部门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切断医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之间的资金往来。充分发挥医保在药品限价采购、配送结算、药品价格谈判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此外,河北省还将在流通环节、医疗服务价格、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财务管理曾主要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形成符合河北省省情的医改经验和模式。


在河北省的医改方案中,与医疗器械行业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试行由医保管理部门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切断医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之间的资金往来。


2、实行药品耗材限价采购。在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基础上,按照“量价结合、价格真实”的原则,实行药品耗材自主采购。


3、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国产医用设备,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和使用国产医用耗材。


4、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推行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两票制”和药品耗材采购院长负责制。


5、试行门诊用药社会化、住院用药成本化,建立健全与当地医改相配套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新机制。


6、实现同厂同药价格不高于北京市和天津市交易价格的目标,确保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量价双降、使用合理。


7、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发现没有实行“两票制”的厂商取消省内销售资格。


8、研究建立集中结算新机制,开设结算账户,确保药款及时支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药品生产流通成本。


9、控制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占比,二级以上医院全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在70%以上。


10、试点推行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逐步实现应用DRGs对医院开展住院医疗服务、质量绩效评价等。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11、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基础设施、信息化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基本设备购置等方面予以倾斜。


12、制定实施差别化的医保补偿政策,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3、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院长负责制,建立医务人员惩戒机制,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药品生产(配送)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发现有“回扣”行为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取消该生产(配送)企业药品供货资格,从制度和源头上遏制药企、医药代表向医务人员行贿行为的发生。


14、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措施降低药品、器械、耗材费用,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


15、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供应商的价格谈判机制,积极稳妥探索医保支付标准,重点控制同名不同价医保药品、贵重耗材及患者负担偏重的医疗服务项目,切实保障基本医疗需求,调控和抑制不合理、过度使用医保费用的目的。


16、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总费用年增长幅度控制在10%左右。


17、重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开展单病种等复合式付费改革,二、三级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制定医保基金预算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推进按病种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


18、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住院、门诊次均费用管理,制定住院、门诊次均费用定额等相关考核标准,建立超支分担、结余奖励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9、各地要认真落实绩效工资政策,有条件的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创建县(市、区),经当地政府同意,可探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调整与医务性收入占比挂钩,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切断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非医疗技术性收入的联系。


20、公立医院要实行全员绩效考核、以考核定收入,将医疗数量、服务质量、出诊量、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多种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21、各市要全部开展分级诊疗试点,落实各级医院功能定位,严格控制医院规模不合理扩张。积极探索紧密型县域医联体建设,推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充分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和信息管理等中心,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县级公立医院可建立康复中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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