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环岛·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来源:环岛社区2209968作者:日期:2016-07-21

【惠民环岛·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2016-07-15 建设街道环岛社区 环岛社区220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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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于7月1日起,开始征收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地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及已办理库尔勒市居住证的其他非从业居民、60周岁老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未入学的学龄前儿童均可自愿参加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

1、新参保人员:填写《巴州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登记表》2份、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1寸免冠彩照2张,办理居住证人员提供居住证复印件2份,残疾人需同时提供残疾证复印件2份,。

2、续保人员: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变更人员类别的需提供参保人员有效证件原件。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民政部门当年第四季度低保人员名单为准,由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负责参保人员缴费审核工作、并汇总上报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由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

三、缴费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12月20日。

四、参保流程

1、社区经办人员以社区为单位收集、整理、审核《库尔勒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上机进行系统录入,实现新参、续保人员的参保缴费。

2、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居民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刷卡缴费,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居民可持银联标示的银行卡刷卡缴费。缴费方式将逐步由刷卡方式过渡为代扣方式。

3、社区经办人对《巴州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登记表》中及录入过程中不掌握的内容,应核实,保证原始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将产生的个人编号同步直接写在登记表中参保人姓名的下方,同时要求登记表中内容完整,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上报,以确保后续社会保障卡准确顺利发放及社保业务档案及时归档。

人员类别 个人年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 大病医疗 小计

未成年人 在校学生、儿童 80 60 140

农民工子女 80 60 140

低保对象的学生和儿童 70 60 130

残疾学生、儿童 70 60 130

成年人 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的60周岁老人 150 120 270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150 120 270

低生活保障人员 150 120 270

其他居民人员 210 120 330

注:1、符合上述的“低保对象的学生儿童”、“低生活保障人员”免费参保;

2、个人缴费标准见巴政办发[201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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