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副园长,月入过万,轻松得手.....

来源:永和12333作者:日期:2016-07-29


幼儿园副园长招聘



1

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我区公办幼儿园的编外聘用制副园长3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没有行政级别,职务不作为身份和待遇的依据)。 


2

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服从安排;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7.须具备5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现任区级(县级市)及以上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评估批准的最高等级且办园规模6个班及以上幼儿园的副园长或园长;或现任地级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评估批准的最高等级且办园规模9个班及以上幼儿园的中层干部正职。 


8.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7月15日。



3

招聘程序




报名步骤


1.提交电子表预报名。

报考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7月26日(星期二)止,将填报好的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到:hpjyjyz@163.com。发送报名表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超时报名的不予受理)。 


2.本人到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黄埔区水西12路凯达楼A栋406室)。


(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作相应调整)。 



考试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由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组成。 


1.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在2016年8月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即兴演讲和答辩两个项目,即兴演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匹配的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初定在2016年8月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试教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


笔试和面试环节全部结束后,加权得到最终成绩。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笔试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考试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生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录用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黄埔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合无异议后,录用人员与区教育局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其他事项



录用和工资待遇均遵循以下规定:


(一)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黄埔区信息教育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咨询电话:82181992、8211684、82111775; 

监督电话:8250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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