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关注】贵阳市出台相关方案 村医月收入至少2500元

来源:清镇人社作者:日期:2016-07-29

来自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的最新消息,贵阳市将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其中,对经县级确定为艰苦边远地区的乡村医生,经考核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后,收入总合不达2500元/月的,由县级财政给予补足2500元/月补助。

贵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阳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市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50%左右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方案》出台多项规定,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其中明确,对经县级确定为艰苦边远地区的乡村医生,经考核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后,收入总合不达2500元/月的,由县级财政给予补足2500元/月补助。

在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方面,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由县级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同时,明确建立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制度。对目前年满60周岁在岗乡村医生办理退出手续或已经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且连续服务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乡村医生,实行退养生活补助制度,由县级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此外,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对乡村医师通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人员由县级财政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1500元一次性补助,为鼓励乡村医师队伍建设,县级财政可结合当地实际提高一次性补助标准,以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贵阳日报》记者 肖达钰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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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人以下乡村 须配置1名村医

《方案》规定,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配置具体标准为:原则上每村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的,配置1名村医;每村服务人口在1000人至2000人的,配置2名村医;每村服务人口在2000人至3000人的,配置3名村医;每村服务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配置4名村医。配置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应有1名女性乡村医生;同时,至少应有1名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

面向村卫生室培养高职学生

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参照5年制补助标准,相关规定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免费医学生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一定年限的服务协议,毕业后到村卫生室工作。在进修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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