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医保历年个账可结算自费医疗费用,“家庭共济”系统建设中!

来源:绍兴新闻频道作者:日期:2016-08-01

前段时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有关历年个人账户结余的使用新则广受点赞好评,市民朋友们也急切盼望这项政策能够尽快落实实施。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宣布,从8月1日零时开始,绍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人历年个人账户结余扩大使用范围正式实施了。




历年个账可用于结算自费医疗费用





小布从市社保局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审核处了解到,医保历年个人账户结余是指医保卡内过去年份(前一年截止到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总和。过去个人在医疗中产生的一些自费医疗费用需要个人现金支付,但今后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历年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从8月1日零点开始,历年个人账户扩大使用范围的结算已实现省内联网医院即时结算,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诊时,可以直接通过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中的历年账户余额结算扩大使用部分的费用,
这里的扩大使用范围包括本人承担的自费医疗费用以及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市民朋友们需要注意到是,自费医疗费用包括自费药品、自费诊疗及服务项目、自费医用材料三部分,不包括伙食费、生活用品等费用。

同时,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符合历年个人账户扩大使用范围的相关自费医疗费用,也可到市社保局医保窗口办理费用核销。




“近亲共享”已进入系统改建阶段





新政出台后,大家更为关心的是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即有历年个人账户结余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将余额授权给近亲属使用。

“家庭共济”的近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及子女,不包括兄弟姐妹、祖孙关系、岳父岳母、公公婆婆,而且近亲属也必须是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在使用时,参保人员需先自愿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近亲属使用前需要经过“绑定”程序,方可实现“家庭共济”。

据悉,由于该业务需要实现授权、认证、绑定等新功能的统一上线,目前我市社保部门正在加紧进行系统建设改造,预计在不久之后,参保人员就可以通过官方网站、自助终端、手机APP等途径办理授权绑定,授权绑定成功后,近亲属使用授权人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仅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即可刷卡支付。




探索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此次职工医疗个人账户政策调整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探索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即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助于通过商业保险的市场机制,进一步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绩效,放大对参保职工及家人医疗健康的保障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还需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各类参保人群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经省级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来自:绍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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