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独购买社会工伤保险,规避风险!

来源:同创人才网招募中心作者:日期:2016-08-02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车辆的增多,目前根据劳动部门的权威调查数据显示,在工伤认定的实际案例中,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工伤认定大幅提升,且有上升的趋势。生产企业作为用人大户,在厂区内的管理可以提升,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变得无能为力,一旦发生工亡,有的小厂就是卖了都不够赔,老板的福音来了,同创公司推出社会保险单独购买办理业务,为企业规避风险。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很多中小企业都会选择购买商业险来规避和化解用工风险,有雇主责任险、有团体险,保费一般在100-300元每年,最高赔付在10-30万左右,但是一旦发生工伤,赔付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因为商业险的伤残定级和社会保险的伤残定级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一个员工小手指断一截,按照社会保险可以定十级,但是当你到商业险单位索赔的时候,他们有自己的定残标准,根本评不上十级。所以最后的赔付只有企业买单,但如果选择社会工伤险,定几级,就会按照几级赔付。一般的商业险和社会保险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企业一旦发生工亡等恶性事件,将给单位发展带来灭顶之灾。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赔付标准

工亡赔付标准:一次性赔付上年度平均收入的20倍,就是63万;

 一到四级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六级赔付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到十级赔付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企业通过同创公司单独购买工伤保险,一旦遇到工伤事故,可以享受国家社保基金赔付,企业无任何后顾之忧,切切实实的规避企业用工风险,让老板不再烦恼,不再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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