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服务〡工伤保险政策解读系列之二: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

来源:汶上镇便民e站作者:日期:2016-08-13


工伤保险政策解读系列之二: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


  1.发生事故后处理简要流程图


  2.简要办事提示


  (1)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2)工伤医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

  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急救。参保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康复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5)工伤保险待遇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的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的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等。




  3.工伤职工维权方式?


  (1)劳动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2)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受理决定或认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3)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受理决定或认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诉讼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如何联系社保部门咨询或者处理问题?

  请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 “12333”。

  也可直接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服务窗口,现场咨询或办理相关业务。(信息报送王洪庆)

(来源:山东人社)



『关于我们』

喜欢我就把我分享给小伙伴们吧

汶上镇O2O   365日解民忧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