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讲】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应该如何领取?

来源:桑梓店镇人社服务中心作者:日期:2016-08-16

点击上方“桑梓店镇人社服务中心”可以订阅哦  每月月底,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按时到中心上报当月死亡人员。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其继承人可以领取800元的丧葬费。申领丧葬费需要哪些材料、申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申请多长时间可以发放到账呢?今天,中心为大家详解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相关政策。申请对象  1、2013年7月30日以后去世;

  2、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且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死亡人员;
  3、未出现冒领现象的死亡人员(即按时到中心上报死亡的人员)。丧葬费补助金金额

  800元。

申领时效

  去世1个月之内到中心上报死亡并申请丧葬费的,逾期丧葬费不予发放,并退回逾期冒领的养老金。

申请材料  1、由待遇领取死亡人员的合法继承人(指定受益人)填写的《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请表》;

  2、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医学死亡证明或殡葬证明或火化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村里开具的死亡证明,并加盖村公章


  4、合法继承人(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合法继承人(指定受益人)开具的邮储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
  6、各村开具的合法继承人证明。丧葬费发放时间

丧葬补助金由市财政拨款,按季度发放。一般在申请3—4个月后下发。继承人到时可以拿着上报的邮政储蓄银行账号,去银行查看余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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