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须知

来源:哈商大迎新平台作者:日期:2016-08-20

2016级新同学

一、参保范围:学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科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二、医疗保险费:根据国家规定大学生应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430元,其中大学生个人每年缴纳50元(财政补助380元),四年一次性收齐200元,医保卡成本20元,大学生个人共需缴220元。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同级财政与所在学校给予全额补助。

2.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每年100元,四年一次性收齐400元。

三、参保时间:自新生报到之日至当年十月一日办理。

四、参保登记:学生保险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负责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和商业保险承保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工作。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在校大学生应当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区(县)级政府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待遇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保险费由同级财政和学校各支付25元,总计50元。

五、办理报销: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可在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应由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刷卡结算。参保学生需在外地(哈尔滨市以外城市)住院治疗或急诊的必须向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交医疗费结算票据、费用明细、疾病诊断书、病例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除工商银行外均可),异地转诊患者还需到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转诊手续(《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道里区友谊路423号)。

大学生保险服务中心:盖蕾 

大学生保险服务中心电话:0451-84892637(北区)

                        0451-84603282(南区)

六、办理保险业务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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