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信息化支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来源:新右旗12333作者:中国劳动保障报日期:2016-08-24

 


摘要
近年来, 全国各地陆续探索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多数地区同步开展了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信息化建设工作。 各地实践情况如何? 从信息系统建设的角度看,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归口人社部门管理有何优势? 为此, 记者日前采访人社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张永清———数据向上集中 服务向下延伸问答问: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如何?
答:多年来, 人社部按照 “完整、 正确、 统一、 及时、安全”的总体要求, 统筹考虑全国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工作。 社会保险信息化秉承全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的原则,按照 “数据向上集中、 服务向下延伸”的思路,快速推进全国各地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跨地区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特别是通过金保工程一期的建设, 在社保 “五险合一” 的原则指导下,陆续开发了社保核心平台一版、二版、 三版全国统一应用软件,实现对各项社会保障新政策的快速响应和实施支撑。 总体上看,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成果已经成为包括医疗保险在内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基础支撑, 在落实相关政策、创新管理模式、 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社保工作向精细化、 一体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医疗保险信息化作为人社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是推进医保城乡统筹、经办资源整合的重要手段。 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已建成市级或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险 (医保) 管理信息系统,并正在向省级集中过渡。 社会保险 (医保)系统普遍采用即时联网的方式实现业务统一、 即时办理,提高了经办效率, 方便了群众。针对医疗保险业务复杂、 涉及人群多、实时性强、 牵涉利益方多等特点,充分考虑经办、 服务、监督、决策需要, 人社部建设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 实现与经办系统的功能衔接与信息整合,防范欺诈和骗保行为。 在加快推进各地业务系统建设的同时,加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参保状态核查等跨地区业务系统建设应用, 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 地区间协作提供技术保障。


问答

问: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 我国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都已经全面或部分开展了医保城乡统筹的探索实践。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经办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 是支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要手段。 很多地方在制度整合的同时, 信息系统同步整合, 满足业务经办的需要。  各地的信息化建设实践模式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基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建设。在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的基础上, 扩展支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统一定点医疗结构费用实时结算接口, 实现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即时结算, 网络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二是基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因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是面向城乡居民的险种, 在管理的人群和经办模式上也相近, 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基础上,扩展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功能,支持城乡居民的养老、 医疗保险业务办理, 实现医疗保险费用实时结算。  以上两种模式的基础设施,均依托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和医保结算网络的延伸。 有的地区将经办网络联通至乡镇基层平台, 结算网络进一步延伸至村卫生室。同时,进一步扩展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系统、 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等成果的应用, 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支撑。在信息系统建设上人社部门优势诸多问答问:截至目前,17个省份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请您从信息系统建设的角度谈一谈,归口人社部门管理具有哪些优势?
答:医疗保险管理, 人社部门既有政策优势, 又有经办优势,更有信息化优势, 我们自信有能力做得更好。  在基础环境方面, 人社部门已建立部级、32个省级、308个地市级联网的统一标准的数据中心,实现核心业务数据的统一管理。支撑全国互联的业务专网已形成,部省市三级网络已贯通到除西藏之外的全部地级市, 城域网络覆盖到90%以上的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93%的乡镇和街道。 依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规定,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大幅增强,特别是适应医疗保险即时结算的业务要求, 各地普遍具备系统实时连续服务能力,50%的省份建立省级灾备中心,绝大部分省份的省市网络采取主备双线路的部署方式, 主干网带宽均在2M以上, 实时通讯能力比较高。同时, 人社部建立行业CA中心, 仅部本级已发放数字证书8.5万张, 加强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认证管理, 全国性跨地区业务系统普遍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保障跨地区业务的可信性。  在应用系统方面, 人社部以统一应用软件为抓手, 快速推进业务系统建设。 金保工程一期累计完成12项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任务, 均已进入应用实施阶段。以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为代表的统一应用软件, 已在全国绝大部分统筹地区实施, 全省统一本地化也已成为发展的趋势。 该平台支持全国数亿参保人员、 上千万参保单位的参保登记、 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业务办理, 普遍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成为社保业务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社会保险跨地区业务系统则作为部级统一部署、 各地核心平台对接的中心节点, 为全国各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情况核查提供技术保障;30个省份开展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或利用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也正在加紧建设中,以满足参保人跨地区流动的医保结算需求。 目前, 部本级已形成跨地区业务管理、 公共服务、基金监管、 宏观决策等系统格局,各地普遍建成本地社会保险业务管理、 公共服务、 联网监测等系统体系。  在公共服务系统方面, 人社部门加快发放全国标准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截至2016年6月,全国持卡人数达到9.19亿,实现从城镇职工向城乡居民的快速覆盖,社保卡、 就诊卡和银行卡三合一,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身份识别和认证, 实现就医 “一卡通”, 全面实现联网实时结算,大大简化就医结算流程。 同时,省级和地市级人社部门普遍开展网上社保服务;349个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开通全国统一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 年话务量超过8000万人次; 多数地区同时建设自助服务一体机、 手机智能服务等线上服务体系, 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参保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申办业务、 查询信息。  在医疗服务监管系统方面,93%的省市部署基金监管系统,29个省份建设应用医疗服务监控系统,部分地区探索建设稽核内控等系统, 对医疗服务、 基金安全、业务经办等过程开展全方位监控,从医疗机构、 医疗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等多种角度, 监控各种违规、 违纪和违法行为, 切实保障基金运行安全。  综上所述, 人社部门已经建成完整的信息化支撑体系, 有能力、有条件、 有信心为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做好技术支撑。省级集中建设 信息共享交换问答问:对已归口人社部门管理的地区,为保障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您对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有哪些建议?
答:总的目标是依托金保工程业务专网, 建设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 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公共服务、 基金监管、 宏观决策等工作开展, 推动险种间、地区间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 提升业务联动服务能力, 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省级集中管理,为城乡居民提供统一的社会保险服务。  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要求, 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 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 做好数据迁移工作。新农合历史数据迁移是重要的基础工作,要提前安排部署。 迁移的数据, 要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进行比对整理, 确保数据完整、 统一。  第二, 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加快面向城乡居民, 特别是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卡发行进度,确保实现一人一卡。 结合社会保障卡发行, 加快省级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 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参保缴费、 就医结算、 个人权益查询等业务中的应用, 逐步加大社会保障卡在居民医保业务应用中的广度和深度。  第三, 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科学设计系统架构, 优化统一流程, 充实农村居民医保管理功能, 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缴费管理、 财务管理、 协议机构管理、“三目” 管理、 待遇结算、 查询统计等各项经办业务, 基于金保工程业务专网, 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一站式”结算服务。 统筹考虑财务、 档案系统建设, 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业务档案电子化。  第四, 拓展公共服务渠道。结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建设, 对接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利用互联网、 12333电话、 移动终端、 自助一体机等渠道, 为群众提供高效、 便捷、准确的居民医保服务。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 要特别注意把握三点: 一是统一规划,省级集中建设。 遵循金保工程统一规划和标准, 原则上省级集中建设信息系统, 新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或基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扩充和完善的系统, 要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省级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因地制宜, 顺利接管为先。为满足制度整合需要, 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在地市级系统的省份, 可先行新建省级集中系统,实现对新农合业务的顺利接管,再逐步在省级系统中实现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的支撑。暂不具备省集中条件的省份, 可基于地市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扩充和完善系统功能, 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 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 三是遵循标准, 实现数据共享。 严格执行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集与代码》 行业标准, 确保指标项目的准确性和可交换性。 要与省级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对接, 进行人员基础信息统一管理。 要与城镇职工(居民) 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进行比对, 与卫计、 公安、 民政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 剔除重复参保和重复补贴人员, 发挥系统整合的作用。  我们相信, 在人社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下, 一定能把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信息系统支撑工作做实做好, 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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