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金并轨后,这4000万人要哭了

来源:南澳视窗作者:日期:2016-06-14











改革步履维艰,但确是一环扣着一环。众所周知,事业单位是以编制为基础缴纳养老保险,随着养老保险改革的提速,编制引发的矛盾大有升级的势头。



“此次养老保险改革,我们上缴的人员报表都是编内人员的,编外人员由于不在财政拨款范围之内,都没有上报;结果就是,同坐在一个办公室,在编人员的工资涨了,编外人员不光没有涨工资,养老保险也只享受到了基本养老保险这块。”一位地方事业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告诉记者。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但大部分编制外人员均未享受到职业年金。



“对于此类情况,我建议实行备案制管理。假定一个医院,有1200个编内人员,800个编外人员,那就需备案2000个职工,只要备案了,财务预算都可以做。”罗双平称。



对此,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室主任何凤秋表示,下一步要推进编制管理创新,可能会有一个很重大突破,也就是将按实际用人来考虑岗位管理办法。



财政支出难题

无论是备案制还是按照岗位用人,确实都突破了原有编制管理的限制,但是,多出来的钱由谁来掏?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后,单位同样需要为员工缴纳20%的基本养老保险和8%的职业年金,但由于分类不同,其中的差异很大。



据了解,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需单位缴纳的28%部分均是记账处理,而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则需要真金白银地划出这笔钱,即便有财政承担部分比例,单位依然需要支出大头儿。



根据相关办法规定,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而对于非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



也恰恰是由于这个原因,很多事业单位都竭尽全力希望进入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的范畴。



2011年3月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到2015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要建立起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如今,2015年的时间大限已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依然留了个小尾巴,其中主要就是公益一类与公益二类的划分问题。



记者从各地已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中看到,大部分均设有此类的过渡期。



比如济南的相关方案规定:对于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转企改制尚未到位的事业单位,暂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再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



同时,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来源:网络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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