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知多少(三)

来源:珠海人社作者:日期:2016-06-16

第三
部分

门诊专项待遇

十二
门诊专项是指什么?目前有哪几种门诊专项?
答:门诊专项是指除门诊病种以外、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部分疾病或治疗方式。目前,门诊专项有:门诊放、化疗;门诊血液透析(含血液灌流)、腹膜透析;门诊输血;门诊白内障复明手术;门、急诊心、肺、脑复苏抢救;门诊骨关节和骨骺损伤第一年等六项。

十三
参保人经认定恶性肿瘤门诊病种后,门诊放、化疗费用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经认定恶性肿瘤门诊病种后,自其确诊之日起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门诊发生的以下核准医疗费用,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由统筹基金按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


1、放疗费用;


2、门诊化疗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西药部分抗肿瘤药物”及替代化疗的“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物”费用。

十四
参保人经认定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病种后,门诊血液透析(含血液灌流)、复明透析费用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经认定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病种后,自其认定之日起在本市定点医院门诊发生的以下核准医疗费用,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由统筹基金按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


1、血液透析(含血液灌流)费用;


2、腹膜透析费用。

十五
参保人经认定重度β-地中海贫血病种病种后,门诊输血费用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经认定重度β-地中海贫血病种病种后,自其认定之日起在本市定点医院门诊输血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由统筹基金按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

十六
参保人诊断视力残疾后,门诊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发生的费用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视力残疾的,其在本市定点医院门诊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由统筹基金按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

十七
参保人门、急诊发生心、肺、脑复苏抢救的费用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门、急诊发生心、肺、脑复苏抢救的,其相关核准医疗费用,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由统筹基金按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

十八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未成年人,经门诊病种申报机构诊断为骨关节和骨骺损伤第一年的,其门诊费用如何支付?
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未成年人,经门诊病种申报机构诊断为骨关节和骨骺损伤第一年的,自其确诊之日起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该病所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中额费用门诊病种的支付比例支付,支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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