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

来源:开发区东湖社区作者:日期:2016-09-20

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个人缴费标准:100、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年度自主选择缴纳档次,逐年缴费,多缴多得。

三、政府补贴

1、各级政府对参保缴费人员每人每年90元标准给予补贴。其中,自治区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60元。

2、为鼓励参保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对选择100元以上(不含100元)档次缴费的给予鼓励,按照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10元的标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3、城乡居民一级、二级残疾、三无人员由市政府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由市政府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的50%即50元。

4、对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凡未满60周岁的,政府在其享受原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补助50元。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1、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65元。

2、为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缴费的积极性,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缴多得,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以上的城乡居民,从第16年起,每增加一年缴费,领取养老金待遇时每月在增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

3、 对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在原待遇基础上,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账户

例如:张三每年按500元标准缴费,具有《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缴费15年个人账户总金额为10200元,城乡居民养老金为多少?

居民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16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73.38元(10200÷139)+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5元=243.38元。

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和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400元。

六、新参人员缴费所需资料:

1、携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本人免冠一寸照片4张,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4份。

2、 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三无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份。

4、 计生家庭提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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