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交满3个月可支付房租 这些问题你必须知道

来源:爱租哪作者:日期:2016-09-24

2015年4月10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提取租房公积金还有什么要求?需要带什么证件?爱租哪为您详解:

Q1:新政下,什么情况可以提取租房公积金?

A:首先必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同时你本人和配偶在南京没有房并且在租房的才可以提取夫妻两人的公积金,用于付当年房租(只能是当年的房租,之前和未来的都不可以)。

Q2:租房提取公积金什么时间受理?

A: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Q3:租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多少?额度为多少?

A:公租房: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商品房:未婚的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已婚夫妻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

Q4:提取租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租房发票吗?

A: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时必须要提供的租房发票,在此次新规中并未涉及。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这是从方便市民的角度上来操作的,缴存职工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带上结婚证、身份证,和所租住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就可以办理,相较以往在手续上简化了许多,对无房家庭来说是一大利好。

Q5:提取租房公积金会影响买房吗?

A:提取公积金付房租不会影响到买房提取

在去年12月30日出台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中,规定提取公积金主要是“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购买三套房及以上的职工将与公积金无缘。而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前提是缴存职工名下无房,所以不存在影响提取公积金购房的问题。

注:南京公积金政策规定,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Q6:小产权房可以提取租房公积金吗?

A:只要租住的房屋有产权证,本人符合提取条件就行。如果你租的房子没有产权证,那么也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Q7:租房提取公积金要提供哪些材料?

A:1、职工租住公租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公租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2、职工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据悉,南京大概今年能实现联网,到时就不用提供无房产证明。

Q8:如何开具无房证明?

A: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原件及复印件至南京市华侨路房产档案馆办理。

Q9:公积金怎么提取?

A:公积金缴存职工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后,可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1、公积金账户在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

2、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办理。

3、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办理。

Q10:南京市公积金可以用来缴纳物业费吗?

A:理论上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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