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够怎么办?组合贷款为您解忧!

来源:西安房价点评网作者:日期:2016-09-28


近几个月来,房价的持续上涨,导致购房所需成本愈来愈高,相应的贷款金额也愈来愈高。在选择贷款方式的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支付利息较少,但是往往贷款额度有限,特别是一些大面积或高房价户型,公积金很难足额满足人们的贷款需求,令购房者陷入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就成为省利息的最佳“CP”。那么,怎么才能申请组合贷款?又该怎么操作呢? 

组合贷款定义

 





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当个人通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三要素



注解: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具体如下:

: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⑴、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⑵、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组合贷款-12家银行

目前12家银行支持组合贷款

包括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长安银行。

组合贷款-优缺点

优点缺点
对借款人来说技能享受到公积金低廉的贷款利率,又能利用商业贷款补齐公积金不能满足的贷款额度。整个交易流程由于是两种贷款的叠加,手续更为复杂;对业主,由于涉及到公积金审批,拿到房款的时间比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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