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将取消!什么情况!!!

来源:云南广播电视报作者:日期:2016-10-02


这两天,微博上最热的一条内容,下面的留言,很大一部分都是这样的……



看来是专家又说了什么特别不靠谱的话!而且这一次,估计有点惹众怒了!
专家说了什么呢?他说……住房公积金被质疑违反初衷,专家建议取消

9月26日,《中国经济周刊》发表的《住房公积金被质疑违反初衷有专家建议取消》一文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截至27日下午17时,中青舆情监测室共监测到相关信息8683条,该报道量已达到862篇,舆情在27日上午9时达到高峰。门户网站参与评论的网民数超过20万。



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为什么住房公积金缴存结余大幅增长,使用率却很低?

《中国劳动力成本问题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的劳动力成本近年来有所上升,其中增长最快的是住房公积金,而且住房公积金主要在垄断行业和高收入者中,低收入行业和普通职工却没有平等受益,由此进一步带来收入分配不公。因此,该报告建议“取消显著增长而又带来分配不公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很多媒体和专家都在讨论这一建议)
大多数网友肯定是反对的,有人说,他还指着住房公积金还贷款呢!

有人说,公积金可以算得上是老百姓真正的实惠了,还敢说要取消?!

小编也问问了身边的人,大家对专家之所以会出这个建议,只有4个字的总结:因噎废食
专家建议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小编来给你们慢慢分析一下!

公积金使用比例过低



日前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70.51亿元,年均增长15.74%,期末缴存余额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9.63%。



而云南全年缴存322.19亿元,缴存总额2109.03亿元,缴存余额1010.84亿元。
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云南总缴存的公积金总额中,有差不多一半都没有使用。

公积金使用比例过低!就是专家主张取消公积金的主要理由。
公积金使用比例为何过低?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前几年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有政策限制,尽管后来政策限制放宽了,但放开的时间比较短,也就这几年。最为关键的是,建有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多是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其员工收入相对比较高,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也能够买房,有些机关事业单位前些年还分配福利房,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住房公积金出现结余。”
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统计显示,2015年全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454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在缴存人数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职工占60.16%,远远超过“半壁江山”。(缴存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图)

因此,专家才认为,住房公积金主要在垄断行业和高收入者中,低收入行业和普通职工却没有平等受益,由此进一步带来收入分配不公,所以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
对于专家的这种论断,有网友觉得好笑,认为公积金本就是按照个人收入作为基数来按比例缴存的,目的是为保障个人住房方面的需求,并不是为了缩小收入差距而存在的。

也有人认为,专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方法用错了,不能因为一些中高收入人群不使用公积金,就一刀切斩断公积金。

公积金是不想用还是利用不了?小编对身边多人做了一个简单的小调查,发现没有使用公积金的人数确实较多,但是不使用的原因几乎没有一个人是觉得不需要,而是有诸多因素限制提取。

大家先来看看昆明目前能够提供公积金的几种情形。
看起来似乎提取范围挺广的,但是其中限制也蛮多的。所以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况……比如市民张女士,其房屋为贷款购买,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其丈夫却不能提取公积金帮她一起还贷,除非去公证两人系夫妻,且在房产证上加上其丈夫的名字。手续很麻烦,且涉及很多私人考虑。
比如王女士,尚未婚,仍与父母同住,公积金账户上已缴存数万元,但是只看得到,取不出来用。即便要提取交纳物管费,也需要大量手续,而且提取比例很低,办手续复杂程度与所提取额度不成正比,故放弃!
再比如杨先生,装修房屋,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需要提供全套的装修资料和发票等。可实际上,装修一套房子,能开出各类证明资料的环节少之又少,能提取的公积金比例自然也不会高。
一位网友说,公积金我也想用啊,可是光靠公积金就能买房了吗?还要首付呢!

所以,公积金的余留现状,究竟是大家不愿意使用?没有需求?还是使用不了呢?

很多网友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许多人说,把提供公积金的那些条条框框改改,看看还会不会没人提取了?


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可行吗?2015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到总人口的16.1%,超过日本人口总数。不仅人口多,我国老龄化发展的速度还很快,平均每年净增长800万到1200万老人,其中高龄老人增速尤其快。
与此同时,职工养老保险却捉襟见肘。
据媒体报道,为缓解养老金不足的情况,人社部正在调研拟采取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方案。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有关方面正在调研,目前还没到政策层面,他同时建议:“为盘活相关的存量资金,实现基金之间的互助,可研究将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拿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但不能将全部住房公积金都用于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现实的问题是,公积金是私有财产,用以充公补充养老保险合法吗?显然,已目前的种种法律规定而言,是违法的。所以,如果要实现公积金对养老保险的补充,就必须修法!
很多民企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相反,民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却低得可怜。数据显示,2015年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仅占全年总额的19.07%。

也有数据表明,民营企业创造了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吸纳了80%左右的社会就业。这些数据说明,多数的民企并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但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民营企业也是应该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违反《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欢迎或在评论区留言!


责编:李杭俞

实习编辑:沙宁

以上内容来源于央视财经、第一财经报、中国经济周刊、春城晚报,

如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