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因灾受损可申请赔偿,石狮57户申报理赔,预计可获赔12万元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10-02

 我市农村住房如遇火灾、雷击、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或倒塌的,可拨打95518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赔偿(详见本报9月16日一版报道)。9月30日,记者从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了解到,截至9月29日,该公司共受理农房破损理赔案件57户,已查勘57户,预计赔付12万元,且理赔数量和赔付金额每天仍在增加。



  受今年14号台风“莫兰蒂”影响,我市部分农户房屋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台风后,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陆续接到理赔电话,保险人员随即入户查勘拍照,收集受灾群众的户口本、银行卡等信息。“由于农房案件理赔前需在村委会公示3日,故理赔周期较长。”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相关负责人通过本报提醒,如果受灾群众为低保户,除照常理赔外还有额外补贴,受灾的低保户在保险人在现场查勘时可主动告知。

  据悉,根据市委社会工作部与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签订的《石狮市农村住房统保协议》,石狮户口居民所有且使用的房屋建筑及生活附属设施都属于保险范围。在保险范围内发生房屋倒塌导致农户生产、生活的附属设施、主要生产农器(机)具被严重损坏的,在限额内进行赔付。其中:每户床铺为250元、棉被为200元、衣服为150元、厨具200元、餐具200元、农器(机)具为500元。(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高仲洋 图文无关)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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