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知

来源:利宁社区作者:日期:2016-10-12

各位居民朋友:

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6年10月1日开始缴费: 

(一)凡有我区行政区域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其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一次性缴费,可自己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为100元——2000元,多交多得,长交多得。 

(三)已加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就近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四)今年新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一寸照片两张到金星镇一楼民生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后,在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

(五)对于重度残疾人员,自治区财政和利通区财政按每年每人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对于低保家庭人员,由自治区和利通区财政部分缴费补贴,各按25元给予缴费补贴。对于城镇独生子女户,在政府缴费补贴的基础上,面年再按自治区公布的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给予个人奖励缴费补贴。

 注:如有疑问请到利宁社区劳动保障窗口咨询。 

咨询电话:0953-2722281

利宁社区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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