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小知识(二)

来源:维音邢台作者:日期:2016-10-23

今天,咱们继续来说说,工伤保险的那些事......



工伤待遇如何办理?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需要及时报交通部门处理事故及时到邢台市定点医院救治,如需转院的应先办理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工伤保险所同意后方可转往上一级医院,切不可越级住院,随意转院,否则治疗费及药费不予报销;


2.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市社会保障局工伤待遇审核科据实报案,报工伤所需信息:

职工姓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住院名称、科室、床号、伤害部位、伤害程度;


3.员工或其家人在3日内向填报《就诊住院登记表》一式三份、《事故伤害报告表》1份、带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诊断证明书1份交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科;


4. 30日内向市人社局工伤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5. 医疗费用审核所需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1份;

(3)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汇总明细(加盖医院章);

(4)病例复印件(附临时和长期医嘱、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和手术记录,加盖医院章),门诊票据附带处方;

(5)经市社保局工伤待遇科审核的《邢台市工伤职工就诊、住院或转院审批表》;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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