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社局扎实开展查漏筑防打造“清廉人社”专项行动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者:日期:2016-10-27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2015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成果,今年以来,泸州市纳溪区人社局在全系统开展“查漏洞筑防线,打造清廉人社”专项行动。活动中,结合现有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查找漏洞和监督管理中的不足,全面梳理和完善管理、监督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继续完善社保基金监督体系。制定实施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非现场监督实施办法》,规范利用基金监督软件开展基金监督工作。制定和推行了《医疗保险征缴公示制度》,定期公开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杜绝经办人员截留挪用所收缴费,全力维护参保人员权益。督促各经办机构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从源头上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办理各项业务的要求。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行行政主管部门与经办机构每年签订《基金监督责任书》制度。严格实行按级、按责管理负责制和执行违规违纪问责追究制。二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将对社保基金专户的季度检查和镇(街)医保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社保基金专户检查、专项检查和延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凡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经办机构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建立基金监督“信息员制度”。在村、社区发展养老、工伤、医保等秘密信息员,对社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如医疗机构等)、参保单位和个人等实施监督。四是加大基金欺诈案件的查处。制定下发了《来人来电举报、投诉社会保险基金违规违纪事项办理流程》,将相关文件印发到了协议医疗机构和镇、街,并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要求各协议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协议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主动上门和公安等部门进行了衔接,印发了《泸州市纳溪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3月在全区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专项宣传行动,先后召开各类宣传会、培训会25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张贴宣传画3000余幅,悬挂标语560余条,街头宣传33场次。今年以来,暂停协议医疗机构11家、村卫生站1家、药店1家,医疗机构扣分600.5分,医保医师扣分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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