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佳木斯人社局作者:日期:2016-11-02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67号)文件要求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市于11月3日起正式启动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申报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25日。
            今年,申报社保补贴条件为具有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当年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已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555”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2196元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按本年缴费标准的39%执行。对毕业2年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15年、2016年)按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正在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税费减免等补助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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