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差别化』医保支付 助力分级诊疗

来源:卫财信作者:日期:2016-06-22


此前,国务院在《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提到,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浙江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的相关会议上提出,浙江将大力实施「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在基层看病的报销比例,并降低起付标准。对没有按照转诊规定就医的患者逐步降低报销比例,力争到2020年,对这部分人群不予以医保报销。

浙江省卫计委主任杨敬说:
「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主要是从优化优质医疗资源配置的角度考虑,改变大家小病大病都往大医院跑的习惯。城市三级大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普通门诊服务,除了急诊以外,大医院今后要以接收下级医院转诊上来的病人为主。

鼓励社会办医,推进智慧医疗
社会办医、基层医院将承担更多民生健康服务,到2020年,浙江社会办医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将占到总数的25%以上。基层医生的水平将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让大家能将自己的健康问题首先交给他们。

与此同时,「智慧医疗」将越来越普遍。根据计划,到2017年,智慧医院将覆盖40%的浙江三级公立医院,2020年这一比例提升至80%。继续推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到2020年,实现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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