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报销须知

来源:兰州理工大学医院作者:日期:2016-06-07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报销须知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一、在校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

出示本人学生卡挂号、就诊,按比例缴费(本人需在发票背面签属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无需另行报销。

二、在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

1. 按照医保分级诊疗的规定,门诊首诊须在校医院。

2. 发生在外院的费用,需经审批,其中符合转诊规范的方可报销。

3. 提供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记录,有相关科室医师签字。

4. 报销所需材料:病历复印件(含门诊记录、用药清单、相关检查及化验报告单),提供正规机打发票,身份证复印件。

5. 填写医疗费报销单(包括:姓名、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学号、身份证号、票据张数、总金额数)。

6. 扫医院微信二维码查阅门诊报销时间、医保有关文件。

三、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费用

1.符合长期门诊病种的(具体见医保相关文件),经本人申请,审核通过即可享受长期门诊待遇,与选定的长期门诊医保定点医院结算。

2.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3个月内的门诊病情证明材料(病历记录、检查及化验报告单、诊断证明等),或出院15天内的住院病历材料(出院证、住院病历、检查及化验报告单等)。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 办理医保证:入院三个工作日内持住院证、学生证、身份证、11寸彩照→校医院医保办开具学校证明→到七里河区医保局(七里河区政府后门)办理医保证、开具住院确认单→交所住医院。

2. 出院时与所住医院直接进行医保结算,无需另行报销。

3. 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住院重大疾病补助政策(详询市民政局)。

备注:

1)门诊发票一年内有效,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年度报销限额标准。其中甲类报销50%、乙类报销40%、丙类属自费。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生城镇居民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3)校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 2975233 2975232  13099119033              

                               兰州理工大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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