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6月和7月社保 办理时间有调整

来源:译民人才作者:日期:2016-06-28


庄先生问:我是一家企业社保经办人员,听说6月份和7月份地税社保业务的受理时间有调整,能否告知具体有何变动?




12366解答:为做好下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结转工作,同时配合全国金税三期系统在厦门的启用,市地税局将在6月25日至7月7日暂停受理社保相关业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站社保各项业务(网站增减员、社保费申报等各项业务)将于6月26日0:00至7月8日7:59期间暂停对外受理。特别提醒,网站社保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也顺延到6月25日24:00。

  二、办税服务厅社保费申报、社保退费业务受理到6月28日18:00。其他社保业务(企业增减员、独立个人参停保、信息变更、社保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等各项业务)受理到6月24日18:00。

  三、6月26日至7月7日系统暂停对外服务期间,用人单位有新招用员工的,应填报《工伤保险报备人员明细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工伤报备手续,报备有效期为系统关闭期,该期间若有发生工伤事故,可凭报备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报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手续。

  四、在6月26日至6月30日期间,若有员工离职需办理停保的,用人单位可在7月8日后通过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减员业务,并在申报之前通过网站账目作废功能,将7月份的社保账目进行作废处理。

  参保单位和人员 这些事儿请关注

  1 6月份和7月份申请退休的人员:社保费申报从6月29日至7月7日停止受理业务,6月份办理退休人员请尽早完成6月份的缴费。

  2 城乡参保居民和学生:城乡居民和代缴学校务必在6月28日18:00前完成城乡居民的缴费,确保参保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正常使用。

  3 社保证明打印:本次系统停机,地税自助机和办税服务厅从6月28日18:00至7月8日7:59,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打印功能,单位或个人需打印6月份入库费款证明的,请务必在22日前完成缴费。

  税务部门提醒:地税和人社两个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内容一致,效力相同,地税系统停机期间,需要打印社保缴费证明的,可到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自助机上打印,各区教育部门或学校通知有误的请尽快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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