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犯罪 提升侦查立案监督

来源:12333社保管查询管家作者:日期:2019-12-03

近年来,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浙江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自身职能。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向人民网记者介绍,201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经济行业领域内的逮捕案件共10448件20186人。

 除了加强在打击侵犯民企权益犯罪、对涉民企侦查活动的监督等方面提供法治保障外,浙江省检察机关还从人性化执法、落实普法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建设等多方面探索创新,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确定“服务非公经济主题活动日”

  提升服务民营经济重要性认识

  “作为浙江经济的主力军,民营经济在浙江省的作用可概括为6789。”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说。在浙江,民营经济缴纳了60%左右的税收,创造了70%左右的GDP,贡献了80%左右的外贸出口,提供了90%左右的就业机会。

  为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在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对服务民营经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的同时,先后出台“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21条”“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11条”等多项制度,把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落实落细。

  同时,浙江省检察院确定每年3月4日为“服务非公经济主题活动日”,在省工商联设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畅通企业诉求渠道。

  此外,浙江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联合省公安厅、省高院、省律协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专题调研,破解取证难点,统一执法标准。联合其他省份出台了《沪苏皖浙检察机关关于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协作的意见》,强化跨省域协作。

  坚持少捕慎诉 加强侦查监督

  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

  据了解,201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经济行业领域内的涉黑涉恶犯罪、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侵犯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等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0448件20186人,审查起诉案件14135件34390人。

  在依法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浙江省检察机关还加强对涉民企侦查活动的监督,强化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定《关于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今年7月到明年3月,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在工作中,浙江省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办理民营企业涉刑案件执法司法标准11条”,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少捕慎诉,最大化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如永康市院办理的一件涉及“新型平板走步机”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永康市院主动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在充分了解涉案企业系创新型民营企业、涉案“走步机”系创新型产品、涉案行业系永康实体经济重点新兴行业的情况后,建议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慎用羁押措施;针对该案系以“跑步机”的国家标准认定涉案“走步机”产品不合格,存在如何适用标准的问题,积极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沟通,并致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请层报国家标准委请示“走步机”的标准适用,并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正式复函,确认“走步机”为创新产品,不适用“跑步机”国家标准。最后,永康市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处理,达到了“办理一个案件,保护一个企业;推动一项行标,保障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民企经济案件取证不开警车

  人性化执法探索制度化办理

  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浙江省检察院在三个方面,不断改进,提升办案质效:

  为提升专业化水平,浙江省检察院聘请了行业领域专家,设立民事行政监督专家委员会,对相关行业领域案件办理提供“外脑支持”。今年6月,浙江省检察院联合浙江省工商联、检察日报社等在温州举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论坛,与理论实务专家、企业家代表等共同探讨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的路径举措。同时,在温州成立全省非公经济检察教学(研究)基地,引入学校师资、社会智库等,合作加强涉民企类案研究,破解非公经济发展难题。

  在坚持人性化执法上,浙江省检察院严格规范涉民营经济案件的调查取证活动,通过进民企办案不开警车不穿制服、考量案后表现、加强正面宣传等方式,努力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常态性开展“服务民营经济精品案例”评选,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提升办案质效。

  同时,浙江检察机关还不断探索涉民企案件制度化办理。例如杭州市院建立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反馈制度、涉企案件公检法联动制度、检企常态化沟通联络制度等“三项制度”。

  多形式普法宣传进企业

  推动填补行业标准空白

  在延伸检察职能,精细法律服务方面,浙江省检察机关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涉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坚持依法办案与释法说理并重,强化检调对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办案发现的行政管理、司法衔接等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如杭州市院以该市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为样本,形成《近五年来杭州市民营企业家犯罪分析与风险防控对策》,对有效预防民营企业家犯罪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二是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认真总结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等问题,及时向企业发送风险提醒函、检察建议,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精准服务。如桐乡市院在办理“增重蚕丝棉”案中,上门走访了20余家涉案企业以及蚕丝棉生产龙头企业,提醒蚕丝棉行业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法律风险点,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并向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加快制定出台蚕丝棉行业标准的意见,最终推动蚕丝棉行业标准在国家工信部2017年第48号公告中正式出台。

桐乡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企业普法调研

  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通过进企普法宣传、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开展法律宣讲、组织观摩庭审等方式,加强对民企的普法宣传。

  贾宇介绍,下一步,浙江省检察机关将采取强化检企交流、融入民营经济保护大机制等方法,进一步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抓实抓好。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