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因病或不是工伤死亡,养老保险是不是要白交了?

来源:12333社保管查询管家作者:日期:2019-12-11

 最近有职工家属反映,今年58岁的丈夫在家突发疾病死亡,单位说不能算工伤,其能领到的津补贴也就几万元,她心中纳闷,就到市总工会来咨询,问法律是不是这样规定的,还有没有其他途径救济。

  现实生活中,有些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农民工自己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现象在服务领域的非公小微企业及个体商户普遍存在。职工主要担心:其一,现在就交保险要交很长时间,万一国家政策变了,到退休的时候还不知道能不能领到养老金,退一步说,万一没到退休因病或者非因工去世,养老保险就白交了;其二,如果流动到其他地方,特别是农民工以后回老家了,养老保险又无法带走,即使能带走的话钱也很少。

  针对职工的疑虑,小易现在为你打开心结: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并行、养老保险实行财政补贴和参保人员权益有保障的基本制度。国家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建立统一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障号码,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行全国统筹,转移接续手续逐步完善。

  关于养老保险领取的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职工缴纳的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计入统筹养老金账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即可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养老金,首先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列支。当个人账户储存额变为零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关于还没有退休就去世养老金的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关于养老金转移接续的问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包括农民工在内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12%的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特别提醒: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到退休时能领取多少养老金,要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一般缴费时间长、缴费多、退休晚的,领取的养老金就多。养老保险实行财政补贴,不用担心退休时领不到养老金。即使还未退休人就去世了,个人养老账户可以继承,遗属还可以依法享受补贴。国家正在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转移接续手续,个人养老账户“账随人走”,外地缴纳社保可以转回老家(农村)。在此提醒大家,要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知法学法、尊法守法,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避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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